疫情期间社会保险优惠政策
启航无忧一家办营业执照的网站 03-12 16:44
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
1、对(湖北省除外的)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从2020年2月-6月免征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。
2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(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),从2020年2月-4月,减半征收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。
根据以上政策,只是免了公司缴纳部分的三项社会保险,所以公司工资表里面的个人扣除部分没有变化无需修改。
3、2020年2月-6月,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,对本市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半征收。具体来讲,本市现行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为10.5%,2-6月份企业按减半后5.25%的费率缴费。
4、在国家规定减征时限期满后,2020年7—12月,企业可继续享受阶段性降费0.5个百分点的减负政策。
5、2020年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延期到2020年7月1日。
另外参保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向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,不收取滞纳金,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。